湖南省棋类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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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国际跳棋棋手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 作者:lcm | 发布时间: 2024-06-07 | 130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普及与推广国际跳棋运动,促进我省国际跳棋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国国际跳棋协会棋手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内容与要求,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特制定《湖南省国际跳棋棋手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湘棋协字〔2024〕14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国际跳棋棋手技术等级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棋类协会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普及与推广国际跳棋运动,促进我省国际跳棋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国国际跳棋协会棋手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内容与要求,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特制定《湖南省国际跳棋棋手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本办法经湖南省棋类协会2024年第一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国际跳棋棋手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试行)

 

 

 

                              湖南省棋类协会

2024年5月30日

附件

湖南省国际跳棋棋手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湖南省国际跳棋棋手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试行)的所有评定工作均须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国际跳棋协会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条  湖南省棋类协会是湖南省国际跳棋项目唯一可授予国际跳棋候补棋协大师及以下技术等级的单位。国家特级大师、国家大师、棋协大师由中国国际跳棋协会(以下简称“中跳协”)审批。

第三条   市(州)棋类协会可向湖南省棋类协会申请成为二级代理机构,县市区棋类协会可申请成为三级代理机构,未成立棋类协会的,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相关协会申请为代办机构。每个市州、县市区只审批一家代理机构,各级代理机构应在上一级代理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省内各级机构举办可晋升等级的比赛,凡涉及需办理棋士等级证书的,应当先向当地代理机构报批,并严格按照属地原则办理。

(一)湖南省棋类协会可审核、授予候补棋协大师及以下技术等级。

(二)市(州)二级代理机构可审核、授予棋协三级棋士及以下技术等级。

(三)县(市、区)三级代理机构可审核、授予棋协五级棋士及以下技术等级。

(四)中跳协授予的特色学校、基地以及湖南省棋类协会认可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相关协会、俱乐部、培训学校和青少年宫可授予棋协十级至十二级棋士称号。

(五)湖南省内举办国际跳棋技术等级证书的比赛,正常情况下,无级别选手应从十二级开始晋升,逐级申报;棋士等级的获取是依据相应比赛成绩来确定。

(六)棋手技术等级证书由中跳协统一印制并实行统一编号。  

第五条   授予等级证书的比赛要求

(一)申请棋协大师和候补棋协大师等级的比赛轮次不得少于7轮,总用时不少于100分钟。

(二)申请一级棋士至五级棋士等级的比赛轮次不得少于7轮,总用时不少于60分钟。

(三)申请其余等级的比赛轮次不得少于5轮,总用时不少于40分钟,其中九级至十二级比赛总用时不少于30分钟。

(四)棋协十级至十二级棋士等级称号除采用比赛形式以外还可采用考核形式直接申请,具体标准如下:

十级棋士:20分钟内解答10道一步打击题和5道两步打击题。

十一级棋士:10分钟内解答10道一步打击题。  

十二级棋士:了解国际跳棋基本规则,能够完整下完一盘棋。  

(五)授予技术等级称号的赛事次数:原则上,各级机构依据等级晋升标准举办的比赛,全年不能超过两次。

(六)授予技术等级称号的赛事,分组人数需在16人以上。如分组人数不足16人的,则取消该组比赛或者相邻级别组合并比赛。

(七)比赛分组:原则上按照同级别同组进行比赛,每组人数不超过64人(人数条件合适,可分男女组比赛)。

(八)棋手在当地二级、三级代理机构注册成功方能参加等级赛。棋手等级证书必须经由注册地二级代理机构申报。

第六条   湖南省棋类协会的团体会员单位,可向协会提交举办本单位专场晋级比赛的申请。负责审批的管理部门,要对比赛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管,并留存竞赛规程(加盖单位公章)、秩序册、成绩册(裁判长签字)、对阵记录表(棋手签字)、比赛现场影像等赛事相关资料备查。

第七条   各市(州)二级代理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向湖南省棋类协会报备。如出现瞒报,虚报棋手信息,违规办理棋手等级证书的情况,湖南省棋类协会将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终止其代理资格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条  根据《中国国际跳棋协会棋手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申请技术等级证书的收费标准如下:

国家特级大师、国家大师、棋协大师430元;候补棋协大师230元;棋协一级棋士180元;二级棋士160元;三级棋士80元;四级棋士75元;五级棋士70元;六级棋士40元;七级至九级棋士30元;十级至十二级棋士20元。  

各级代理机构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湖南省棋类协会上报当年所发各级证书数量和棋手信息,并于每年5月31日前和12月31日前两个时间段向湖南省棋类协会上报证书订单。

第九条  国际跳棋等级证书在比赛成绩公布后可当即申请,有效申请时间为比赛成绩公布后三个月内,三个月后申请失效,不再办理。

(一)二级代理机构在其授权范围内办理等级证书,须向湖南省棋类协会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详细比赛信息和需升级棋手信息等,经湖南省棋类协会审核合格后统一发放。并在湖南省棋类协会官网予以公示。

(二)三级代理机构则向二级代理机构申报。

(三)棋手申请等级称号时,应当提交《中国国际跳棋棋手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

(四)各经办机构在确认选手信息无误后向上级代理机构申报,如申报后需要修改资料,申请修改的机构要说明修改原因。

第十条   等级称号审核单位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审核单位应当在15天内退回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等级证书遗失或损坏如需补办,需要重新补交证书工本费。

第十二条   监督与处罚

(一)湖南省棋类协会对湖南省范围内的国际跳棋棋手技术等级工作的审核和授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二)各级代理机构应对本辖区内的技术等级管理工作负责并进行督促检查。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授予棋手技术等级证书的,有权举报。情况属实的,湖南省棋类协会可责成该级代理机构立即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其1年的称号审核权。审核权暂停期间,由湖南省棋类协会指定其它单位代为行使其权利。审核权暂停期满后,根据整改情况,可以作出恢复审核权或延长暂停期限的决定。

(四)对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棋手,审核单位应当及时撤销其等级称号,并可以作出2年内不再受理其等级称号申请的决定。

(五)在棋手技术等级审核工作中,工作人员若出现非法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或谋取其它非法利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据情节轻重,将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湖南省棋类协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